三部门: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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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、税务总局、科技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》。公告指出,科技型…

财政部 、税务总局、科技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》。公告指出,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2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2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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